在阳光明媚的一天,两名男子走在大街上。他们身处的是艾尔莎利亚,人类联邦中最大的城市,据说早在永恒战争时期就已经存在。详细年龄早已无法考究,只知道这是有着千年历史以上的超大都市。同时这里也是人类联邦的首都。最重要的是,这里每年都会举行大规模的漫展等活动,是死宅们的圣地。
而在他们脚下的,则是其最繁华的商业街,本来不是普通人可以踏足的地方。
但没人会傻到把他们当成普通人,更准确的说他们连人都不是。
走在左边,黑发黑眼的帅哥名为古拉德.V.修斯,是本书的男主角。萝莉保护协会会长兼吸血鬼第二始祖,虽说他有着第二始祖这样厉害的称号,但其实他千年来就一直宅在家里,从来没有为自己的种族着想过。
而在他左边的是战神阿瑞斯,一个微不足道的龙套人物。
“喂,什么叫“一个微不足道的龙套人物”啊!战神这名字一听就是个**炸天的存在啊!我后面戏份可是很多的啊,你这个【毕_____】作者不要黑我啊!”
读者老爷请安心,这种跨纬度吐槽绝对不会是他一个神的专利,所以他就是一个龙套人物。
“真的是,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搞得作者要拼了命的黑我!”
“好了,安啦。好不容易把《兽耳大作战!》100周年纪念限量发售100款的超超超稀有手办买到了。结果你和作者在这里吵呀吵。小心他把你写死。”
“但是修斯。。。。。。”
“啊,好美丽的蝴蝶呀。。”
“哪来的蝴蝶啊?我怎么没看到?你在敷衍我对吧,对吧?”
“蝴蝶不就在这么,红色的。我现在已经开始怀疑你的视力变得和智力一样低了。”
“真的呢,我之前一直没注意到,但这翅膀的纹路我好像在哪见过啊?”
“就是那个啊,继魔蝶。可以携带超大型魔法的那种。我遇到过几次,这种什么魔法都能携带的东西真的很恶心。”
“原来如此,继魔蝶啊......”
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的两人头上冒出了冷汗,不会吧,绝对不会把。
然后,无情的强光就把他们吞没了。
过神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一片树林之中,神情里充满了懊悔。“啊,太丢人了。换做大战时期我早就飞到施法者那边去把他狂揍一顿了,宅了1000年连直觉都变迟钝了。”
但修斯还是快速结束懊悔,缓缓地 站了起来,开始观察四周。
【森林很普通,时间是中午12点半左右,从空气湿度和温度看来应该是秋天,不,应该接近秋末了吧。森林里有一些弱小的魔物和哥布林。接下来,和眷属取得联系吧。】
大家没忘吧,在传送前修斯没说完的那句话。没错,修斯那时就用自己的血为媒介召唤了眷属。这中眷属会保留主人的一部分记忆。不用口头命令就可以直接行动。
同时在这里给大家说明一下,在召唤师拥有一定实力的时候,是可以无条件和眷属联系的。而想修斯这样的强者就更不用说了。联系不上是不可能的。
这样的话,就应该是传送到别的世界了。按这种大小来说,应该不是神种所构造的派生世界而是别的本源世界了。也就是说,
“我遇上了传说中的异世界穿越啦,神秘人赛高。虽然我自己也可以自由的去别的世界,但果然未知传送最棒了!”身为在魔界宅了1000年以上的资深宅男,遇上了轻小说里的万年老梗,不兴奋怎么可能呢?
“不过嘛,一码事归一码事。还是紧张一点好啊。”修斯知道,阿瑞斯虽然一直再被作者黑,但其实力不在他之下。在至少神种中可以挤进前五。一个可以容纳两个至高存在的跨世界时空隧道可不是谁都可以做出来的。在神种中都寥寥无几。而那个魔法阵其实跟偏向召唤魔法。传送魔法和召唤魔法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是把你送过去,另一个则是把你拉过来。
简而言之,那个不简单的魔法施术者,一定在这个世界。
“嘛好不容易穿越了,还是要好好享受的说。”说着修斯就割腕了,没错他割腕了。伴随着冒出来的红色蒸汽,修斯的伤口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再生。“再生太快有时候也不是好事啊,要不是抑制住了连血都流不出来啊。”
滴落在地上的血迅速形成了一个魔法阵。然后一卷羊皮纸就浮在了空中。
修斯一把抓住羊皮纸并把它摊开“我看看哦,这里的人似乎把这座森林称之为赫尔卡瑞大森林啊”没错,这个魔法最便捷的就是可以显示地域的所有名字,最普遍的说法优先显示。而且随着魔力的注入还可以无限放大范围。还可以显示所有生物。
“那样的话就以东部的村庄为目标,把那个什么阿瑞斯忘掉,出发喽!”(阿瑞斯:连修斯你也背叛了我呜呜呜)
不管某位神从虚空发出的悲鸣,修斯踏上了他的冒险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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